一、 基本情况:
长沙市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系独立核算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。核定人员编制19人。至2015年12月止,纳入财政工资统发总人数为201人。其中在职人员9人、离休人员8人、退休人员184人;遗属5人;另有工伤补助人员1人。
二、 主要职责:
负责制定相关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,进行行业管理,引导本行业产业结构调整,维护行业竞争秩序。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所辖76家企业的党务、改制、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等。
三、 基础数据核对:
本单位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5924643.08元,与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一致。
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25924643.08元。其中:基本支出总额19388791.88元,项目支出总额6535851.20元,转移支付资金为零。
四、决算编制说明:
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:
1.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额比上年减少91315.19元,减少30.51%。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68844元(占比23%);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512元(占比0.17%)水电费减少支出14963.23元(占比5.00%);邮电费减少支出380.95元(占比0.13%);其他减少支出6615.01元(占比2.21%)。 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,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。严把预算关,实行源头控制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,按照能压就压,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。
2.项目支出总额比上年减少支出2474831.80元。均为困难企业相关费用支出减少。
3.年末公务用车编制数3台,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,原因为:本单位账务名下无机动车辆,其公务用车均为借用其他单位车辆,因此发生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1086元。比上年79930减少支出68844元。
4.本年政府采购支出为11086元,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费用。
五、名词解释
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“经费,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。其中,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等支出。
附:
表1:收入支出决算总表(公开01表)
表2:收入决算表(公开02表)
表3:支出决算表(公开03表)
表4: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(公开04表)
表5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(公开05表)
表6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(公开06表)
表7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(公开07表)
表8: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(公开08表)
长沙市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
2016年09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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